中粮|北京望京某二房东携千万元租金跑路,互联网员工成受害者,而我竟然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突破口

中粮|北京望京某二房东携千万元租金跑路,互联网员工成受害者,而我竟然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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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传闻称北京望京有一位二房东 , 在望京租房圈精心布局三年以上 , 突然跑路 。 受害者大多是互联网工作人员 , 主要以美团、阿里、华为等员工为主 。 房屋上游渠道涉及自如、链家、我爱我家等知名中介 , 涉及金额高达500万以上 。
爆料称该张姓二房东将房子从自如、链家、我爱我家将房子收过来 , 然后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 , 租给客户 , 采取“收租户年付租金、月付给中介”的方式 , 套取资金差后跑路 。 中介公司发现后 , 暴力逼迫租客搬家 。
【中粮|北京望京某二房东携千万元租金跑路,互联网员工成受害者,而我竟然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突破口】
现在我还无法知道每个租户与二房东以及中介公司的具体合同约定情况 , 总体上看 , 中介公司和租户都是受害者 。 但这场人为骗局中 , 小小的个体难以与群体对抗 , 才落得租客被强迫搬家的情形 。
从中介的角度看 , 根据《民法典》第716条的规定 ,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 , 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 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 ,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此时承租人(二房东)的行为属于根本违约 , 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第三人(次承租人)搬离房屋 。 第三人不能向出租人主张违约责任 , 只能向将房屋擅自转租的“二房东”主张违约责任 。
这段法条可能个别人觉得有点绕 , 简单点讲就是作为中介和二房东之间 , 二房东和次承租人之间 , 总共只有2个法律关系(即2个合同) 。 而中介与次承租人之间没有法律关系(没有合同约定) , 因此在中介发现承租人(二房东)卷款跑路后(即不再按月支付房租) , 构成违约行为 , 合同相对方的中介有权收回出租房屋 。
本案中如果确实出现中介公司发现后暴力逼迫租客搬家的情形 , 作为租客来讲也不能依照他们与二房东的合同主张不搬离房屋 。
因此 , 本案的关键在中介是否对二房东出租房屋的情况知情!
根据《民法典》第718条规定 ,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 , 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 , 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 这是对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推定规则 。
我相信这么大批量的出租 , 肯定有部分中介其实是知道二房东转手出租房屋的 , 如果租客能够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中介知情 , 那么部分个案就会出现反转 。
对于许多到大城市生活的人 , 绝大多数都经历过租房的生活 。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 , 租客通常处于弱者的地位 , 因此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 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要主动查验所租房屋的归属 , 即房东是谁?

当然 , 本案中的二房东张伟为了实施骗局 , “提供的房产证都是假的 , 他把自己的名字ps上去”冒充自己就是房东 。 有可能把上下游骗得团团转 。

但我觉得此事还是有很大蹊跷……

随后 , 我做了一道计算题:即使按照500万元的诈骗金额 , 以1-2年房租进行计算(新闻中提供信息 , 受害者约150人 , 有人交了2年房租15万元) , 那么折中取1年半的每月总租金大概在28万左右 。 我百度查询 , 北京望京的房租每月在3000元到8000元不等 。 我取中间值月租5000元计算 , 那么涉案房屋约56套 。
试想:按照爆料的说法 , 二房东张伟需要同时管理大概56套房屋来实施诈骗行为 。 因房屋上游渠道涉及自如、链家、我爱我家等知名中介……我就按照10个中介公司计算 , 该二房东在每个中介租赁5套左右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