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青岛最善良的开发商?不构成违约也赔偿两年物业费!( 二 )



法院认为 , 孙先生购买的房屋户型应根据房产分户图确定还是合同用建筑图确定 , 是本案争议的焦点 。
民法典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 , 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 , 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 , 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
孙先生与中南锦宸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主文中约定的内容与合同附件中房产分户图记载的一致 。 合同用建筑图中标注的楼层与孙先生所购房屋不一致 , 且根据中南锦宸公司提交的与涉案房屋在同一楼座同户型的房屋的平面图可以确认 , 该房屋的房产分户图与涉案房屋房产分户图一致 , 与合同用建筑图不一致 。
法院据此认定 ,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约定的房屋户型系房产分户图载明的户型 , 并非合同用建筑图的户型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中南锦宸公司在庭审中称实际交付的房屋户型与房产分户图一致 , 孙先生未提异议 , 因此确认房屋的实际户型与房产分户图一致 。 双方约定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交房 , 孙先生也认可没有延期交房 , 说明中南锦宸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交房义务 。 据此 , 法院判定中南锦宸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交付房屋义务 , 故不构成违约交房 。
法院判定 , 合同用建筑图出现差异并未对双方交易标的认知造成混淆 , 对合同履行没有实质影响 , 不会影响孙先生据此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及使用、居住房屋 。
但是法院同时认为 , 诉讼中中南锦宸公司基于缓和与客户关系、客户至上的理念 , 同意给付原告两年物业管理费的意见 , 并无不当 。
最终 , 法院判决中南锦宸公司给付孙先生两年物业管理费 , 驳回孙先生其他诉讼请求 。

纵观整个判决过程 , 说开发商善良也没错 , 但是一句话 , 一个态度 , 引发诉讼之累 , 还要搭上两年的物业费 , 值得反思的地方也不少 。 简单说 , 如无前倨之冒犯 , 何来后恭之求全?
看到在这里 , 也许有些人会说 , 孙先生真是个杠精 , 不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吗?
在时下的语境里 , 杠精是一个毫无疑问的贬义词 , 意味着无理取闹、不识时务、费力不讨好 , 以及死脑筋 。 但是很多人忘记了 , 杠精的内核 , 其实是较真 , 时下最缺的 , 不就是较真吗?
十数年前我们就已经能做出“你为什么不生气的”反思 , 今天 , 却沦落到嘲笑“生气者”为杠精的地步 。 所以 , 消费者权益被侵蚀、不公平条款、强者有理等等行为就开始横行 , 因为太缺乏较真者了 。 为什么缺乏较真者?就是很多人遇到权益被侵犯时 , 自己畏难选择忍气吞声 , 还要嘲笑站出来的维权者是杠精 。

普通消费者的较真 , 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一环 , 是法治彰显的群众基础 , 缺乏较真者 , 每一个人都会成为沉默的牺牲品 。 所以 , 如果孙先生是杠精 , 我们应该希望这样的杠精越多越好 。
说到较真者的利益诉求 , 那也是无比正常的出发点 , 光明正大地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 有何不当?
至于开发商 , 也该改进一下服务意识了 , 不能社会在进步 , 消费者在觉醒 , 而你们仍在抱残守缺 。
抱残守缺 , 是要付出成本的 。
文/花满楼
编辑:董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