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9月起,农村宅基地迎来4项“禁令”,农村有房子的有“福”了( 二 )


第三是 , 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我们都知道 , 现在很多农村子女在大学毕业后 , 都会在城里发展 , 而不是回农村 。 所以 , 目前有不少农村子女干脆就转为了城镇户口 , 以方便在外地工作 。 可是 , 有些人本身在农村是有宅基地的 , 一旦其转为了城镇户口 , 那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就很难说了 。 现在有某些村 , 甚至规定若是转为城镇户口 , 那就要退出宅基地 。

不过 , 如今《条例》中声明中 , 是明确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的 , 看来一些农村朋友可以安心转户口了 。 值得一提的是 , 在今年的1月实施的《民法典》中 , 也有相应的“地房一体”政策 , 哪怕子女已经不是农村户口 , 也是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 , 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 不得不说 , 国家为了保护农村朋友们的利益考虑得十分周全 。
第四是 , 禁止强迫农村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据了解 , 曾经在进行农村规划时 , 一些地区为了实施合村并居或易地扶贫搬迁等行动时 , 居然强制部分村民搬迁退出自己的宅基地 。 虽然这些农村朋友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 但有些人是不愿搬迁或退出的 。 为了尊重村民意愿 , 并防止人们的权益被侵犯 , 新《条例》禁止强迫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 也就是说 , 大家以后想搬就搬 , 不想搬就不搬 , 拥有完全的独立自主性 。

总的来看 , 上述4项“禁令”对农村朋友们来说 , 都是十分利好的 。 这不仅有效维护了村民们的合法权益 , 而且也能够避免一些“麻烦”的产生 , 让村民朋友能够“有法可据” , 受到法律的庇护 。 相信在未来 , 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为农民朋友带来更多的福利 , 让人们的农村生活越来越好 。 对此 , 就让我们翘首以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