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因为断供,导致花260万换来四年居住在这套140平房子的权利

银行|因为断供,导致花260万换来四年居住在这套140平房子的权利



银行|因为断供,导致花260万换来四年居住在这套140平房子的权利



银行|因为断供,导致花260万换来四年居住在这套140平房子的权利






最近看到了一个关于贷款买房后断供的帖子再次印证了我提过多次的观点 , 千万不要断供 。 断供的后果并不是你的房子被银行收走后就能解决的 , 甚至上征信相比于真正的经济负担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 帖子里是一位在环京地区贷款买房后断供者的亲述 。



基本情况:主人公2017年在燕郊置换了140平大三居 , 总价426万元 , 其中自己付了128万元首付 , 298万元贷款 , 每月月供16800元 。 4年后因为大环境原因收入锐减导致主人公还不上月供 , 再加上环京地区房价大跌 , 主人公决定断供 , 逾期了7个月 。 此前的四年里主人公总计归还了80万元贷款 , 其中16万元为本金、64万元为利息 。



断供后被银行起诉 , 发生以下费用支出:逾期利息和罚息共计49000元、诉讼费和保全费共计20000元、银行的律师费为120000元 , 共计19万元 。 之后和银行商量能够减少律师费 , 得到的答复是将逾期利息、诉讼费等一并支付后可以减少至2-3万元 。 我们以3万元律师费计算 , 最终承担的额外费用在10万元左右 。



房子被拍卖后预计能够卖出240万元左右 , 这个价格比银行贷款还低 , 这也是主人公决定逾期的一个重要原因 。 他想着大不了房子被银行收走 , 但不懂法导致亏损更多 。 主人公贷款298万元 , 此前归还的80万元中有16万元为本金 , 意味着尚且欠银行298-16=282万元 , 加上额外费用10万元左右 , 共计需要还给银行292万元 。 房子卖出240万元后先全款交给银行 , 剩下的292万元-240万元=52万元需要主人公继续以其它财产归还 。 在没有还完之前永远是被执行人 , 上征信名单 。



主人公非常惨 , 首付128万元、四年归还的贷款本息80万元、还需要归还给银行52万元 , 加在一起共计260万元只是换来了四年居住在这套140平的大三居的权利 。 为什么会这样呢?第一贷款过多导致收入因环境变化后无法承受月供 。 另外在高点买了燕郊的房子 , 结果几年后当地房价下跌严重 。 而且不懂法律 , 以为断供最多只是意味着房子被收掉 。 关于这点再次给大家普普法 , 希望看懂后不要再傻乎乎地认为房子的市价低于市场价后断供更加划算了 。



贷款买房时你和银行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围绕借款本金而不是房子的 , 房子只是作为抵押在你归还不出贷款时银行可以就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以上面说的为例 , 主人公贷款了298万元 , 断供前归还的金额中16万元为本金 , 尚欠银行282万元本金 。 主人公与银行之间是围绕282万元本金展开的 , 拍卖掉房子后拿到的价款优先用来还贷 。 如果房子卖的价格高于282万元 , 则银行拿掉282万元后剩余部分归主人公;例子中卖掉房子取得的款项低于282万元 , 卖房款全部给银行 , 不足部分依然构成欠款本金 。


【银行|因为断供,导致花260万换来四年居住在这套140平房子的权利】

再说得简单一些 , 抵押的房子只是作为还款的一条路径 。 如果这条路还不足以抵达终点(卖房款不够欠银行的本金) , 必须另外再找一条或几条路直到抵达终点为止 。 所以一旦决定贷款买房了请斩断未来可能断供的念头 , 哪怕再苦再累也不能断供 。 另外 , 最好的方式是量力而行 , 不要因为当前还得上月供就拼命加杠杆买房 , 宁愿买得小一些、贷款少一些以防止未来收入减少后负担不起月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