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1100万,杭州一套“南宋皇城根下”的老私房流拍!当年是金子买的地( 二 )


当时 , 因为种种原因 , 这套高士坊巷2号老私房最后撤下了房源 。 如今时隔5年 , 这套房子出现在阿里拍卖个人房源平台上 , 起拍价是当初的近3倍 。

记者也联系上了此次拍卖的委托方房东刘女士 。
刘女士表示 , 房子是家中长辈传下来 , 以前分给多个子女 , 产权很分散 , 今年初办理了过户手续后产权转变为单独所有 。
对于此次拍卖价格 , 刘女士表示 , 虽然产证上的房子建筑面积为104m2 , 但因为房子是当年自家买地建造 , 上下两层 , 实际层高相当于现在普通房子的三层 , 加上还有露台等 , 实际使用面积估计有160m2左右 。

那么 , 像高士坊巷这样的私有产权房子是否真的是“永久产权房”?接手的买家拿到的不动产证 , 上面的期限会变成70年吗?
对此 , 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的工作人员说 , 不能单纯地把高士坊巷等私有房产称为“永久产权房” , 准确地说 , 是这类房源的土地性质为划拨 , 而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没有70年限制 。
房东刘女士说 , 因为前段时间刚去重新办理过产权登记变更 , 走过一遍流程 , 在新办的不动产证上 , 目前权利性质一栏显示为“划拨/存量房” , 使用期限一栏则为空白 , 而不是目前市场上的住宅产权年限的70年 。 刘女士说当时做产权登记变更时也特意咨询了工作人员 , 可以确定的是 , 即使买家接手后 , 房子仍然可以保留“划拨”性质 , 没有产权年限限制;也可以补缴土地出让金将划拨用地改为出让用地 。
根据2006年开始施行的《杭州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若干意见》 , 杭州市区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标准住宅用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安居房)的转让 , 且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 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
但在3种情况下 , 划拨土地上住宅用房(含经济适用房)转移可保留划拨用地:
一种是该房产依法赠与或由直系亲属以及兄弟姐妹、祖孙以及其他依法享有继承权的自然人 , 可保留划拨用地性质;除此之外的遗嘱继承、遗赠或房产赠与 , 均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
一种是由于城市规划需要或位于西湖风景区范围内不能办理出让手续 , 以及建筑层次在三层(含)以下的住宅用房转让 , 可保留划拨土地性质 。
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住宅用房权利人相互调换房产的 , 以及自然人间调换非住宅用房的 , 可保留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不变 。
比如2019年法拍的长生路徐青甫故居 , 为3层别墅 , 该房产数次转让交易 , 其土地性质至今仍为划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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