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如|北京租赁调控升级,自如一年要损失十亿?

自如|北京租赁调控升级,自如一年要损失十亿?



自如|北京租赁调控升级,自如一年要损失十亿?





雷达财经出品 文|李亦辉 编|深海
近日 ,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 , 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提供转租服务 , 出租住房需按规划设计的套、间出租 , 收取超过3个月租金必须纳入监管 。
针对上述第一条 , 有传闻“北京链家已被禁止在京从事房屋转租业务” , 对此北京链家和自如均予以否认 , 称业务符合相关要求 。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 , 《意见稿》的真正威力在于 , 封堵了过去转租业务中的灰色利润点 , 如果政策严格执行 , 自如这样的住房租赁企业没有利润可言 。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撰文称 , 北京的租赁调控之下 , 二房东类中介企业只要不违规就不可能做大 , 因为客厅不准住人 , 叠加不允许出现资金池 , 差价和资金成本都会制约企业发展 。 据张大伟估计 , 光客厅不准住人这一条 , 按自如的规模 , 一年的直接损失就在十亿级别 。
自如称新规不影响公司做转租业务
北京的房屋租赁市场上 , 除了链家、我爱我家这些中介公司 , 还存在自如、相遇这样的住房租赁公司 。
《意见稿》第32条明确指出 , 住房租赁企业可以提供转租服务 ,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提供转租服务 。
于是有媒体称 , 北京链家已被禁止在京从事房屋转租业务 。
针对这一说法 , 北京链家回应称 , 链家作为经纪机构目前提供居间、代理服务 , 未从事任何转租服务 , 网上所传“链家被禁止转租服务”消息不实 。
自如也表示 , 作为长租领域的重要参与企业 , 是独立发展的住房租赁企业 , 并非房地产经纪机构 , 工商信息中有明确的“住房租赁经营”资质 , 符合《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要求 , 可提供转租服务 。
自如所谓转租服务 , 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 。 景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胡景晖告诉雷达财经 , “转租 , 其实就是二房东吃差价 , 只不过说的比较文明 , 自如属于房屋租赁经营性企业 , 所以它本身的这个企业性质就决定了他可以做转租 , 可以做二房东吃差价 。 ”
张大伟也认为 , 现在市场议论的长租公寓 , 其实都只是吃差价的二手房房源 。 二房东以一定的价格承租房源 , 获得转租权 , 之后就成为了这套房的出租管理者 , 负责确定租金水平和租户选择 , 并从中赚取租金差价 。
《意见稿》新规是否限制二房东赚差价?根据其中第43条 , 第四十三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展示、推广住房租赁房源价格应当与业主书面委托价格一致 。 第44条 ,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代理服务收取的佣金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租金 。 第49条 ,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赚取租金差价 。
并未对住房租赁企业 , 也就是自如这样的二房东作出限制 。
据胡景晖介绍 , 大概6、7年前 , 北京市住建委就有规定 , 要将提供居间、代理服务和做转租服务的运营商区分开来 , 双方只能各干各的 , 即便穿透后是同一个实控人也没关系 , 业态区分的目的是便于管理 , 也便于定价和消费者识别等 。
因此胡景晖认为 , 新规对自如原来的转租业务影响不大 。
此外 , 北京链家在上述回应中还表示 , 链家和自如是独立发展的两家公司 , 仅有部分合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