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只针对一户作出补偿安置方案?律师这样说( 二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当然,也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凯诺律师想要说的是,在征地拆迁中,无论被征收人收到的是补偿安置决定还是征收补偿决定,又或者是其他对被征收人权益产生影响的文件(如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被征收人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对这些文件进行审查,看看作出该文件的单位是否正确,落款日期是否正确等,如果认为该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是认为该文件对自己权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在征地拆迁中遭受没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