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华兴太阳城项目擅自预售销售、擅自收取预订款被处罚

近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新华区华兴太阳城项目。
华兴太阳城项目3#、4#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48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3#、4#楼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擅自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处以警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3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华兴太阳城项目擅自预售销售、擅自收取预订款被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华兴太阳城项目擅自预售销售、擅自收取预订款被处罚

来源: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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