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置业|婚后卖了婚前房产再去买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购房置业|婚后卖了婚前房产再去买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购房置业|婚后卖了婚前房产再去买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购房置业|婚后卖了婚前房产再去买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近日 , 林婉华律师接到一个离婚纠纷咨询 。
具体如下:陈先生在婚前2010年5月购买了一套房产 , 购买价45万 , 首付15万 , 银行按揭贷款30万 , 每月还贷1500元 。 关于每月还贷 , 陈先生的父亲每月都会转1000元到陈先生的还贷卡上 , 陈先生则自己每月负担500元房贷 。
2010年10月 , 陈先生与白小姐登记结婚 , 婚后夫妻二人的收入足以负担自己小家庭的房贷等各项生活开支 。 但是 , 陈先生的父亲却还是坚持每月定时转1000元到陈先生的还贷账户中给陈先生还房贷 。
在2020年10月份 , 陈先生提前还清婚前房产贷款余额20万元 , 至结清贷款时 , 支付给银行的全部利息又10万 。 而后 , 陈先生把婚前房产变卖取得250万 , 再跟陈先生父亲借款30万 , 重新购置了一套A房产登记在陈先生一人名下 。 A房产购买价是400万 , 首付款280万 , 贷款120万 , 每月陈先生自己一个人还贷6500元 。 在整个换新房的过程中 , 白小姐没出过一分钱 。 至陈先生咨询我们时 , 市场价值没有变化 , 剩余房贷本金还有118万 。
而关于陈先生与白小姐的婚姻 , 陈先生的父母一直持反对态度 , 婚后与儿媳关系并不好 。 再加上夫妻二人因工作原因聚少离多 , 夫妻矛盾日益增多 , 吵架也变成家常便饭 。 后来 , 陈先生在2017年的时候就选择分居 。
目前 , 双方都同意离婚 , 但是双方对于陈先生名下的A房产 , 争议较大 。
陈先生认为 , 该套房产是使用自己的婚前房产变卖所得款项购买 , 还有陈先生的父亲出资了30万 , 白小姐没出过一分钱 , 白小姐没资格分房子;
而白小姐认为 , A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 , 而婚前房产变卖所得款项不是全部属于陈先生一个人的 , 相当于A房子自己也有出资 , A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 白小姐有权利分得一半 。
对于A房产的分割问题 , 双方一直争议不下 , 且白小姐直接提出 , 如果她拿不到一半房产价值 , 就不可能同意协议离婚 。
陈先生无奈之下找到我们咨询 , 让我们从专业的角度替他分析这个房子的分割问题 。

一、白小姐对这个房产是否享有份额
白小姐肯定是享有份额的 。
第一 , A房产的购房款虽然大部分是来源于陈先生的婚前房产变卖款250万 。 但是这250万 , 并非全部属于陈先生的个人财产 , 其中也有白小姐的份额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 , 婚前购买的房产 , 针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 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由这点即可得知 , 因白小姐对于婚前房产享有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 , 所以卖房款250万当中并非陈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 , 当中就有属于白小姐的份额 , 那么 , 白小姐自然有权分割A房产 。
二、白小姐有权分割A房产 , 那么陈先生需要补偿给白小姐多少钱
陈先生需要补偿白小姐的金额有3种可能结果:
A房产的购房款主要是来源于陈先生的婚前房产变卖款 , 婚前房产变卖款其中就涉及到陈先生的个人财产部分和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