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证|湖州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一周简报(11月1日—11月7日)(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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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对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与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其中,房产税施行细则中将第二条修改为房产税在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建制镇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工矿园区域范围征收。将第十条修改为纳税人变更地址,新建或购买房产,产权转移,房屋添建、改建增减原值,免税房产出租或营业,应于房产税纳税期限前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等等。据悉,目前广东省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为百分之一点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为百分之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