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滨州市房产测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三 )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1年1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12月5日。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4日
附:《滨州市房产测绘信用信息公开内容及评价标准》
滨州市房产测绘信用信息公开内容及评价标准
办法|滨州市房产测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办法|滨州市房产测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办法|滨州市房产测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孙洁
本文来自【滨州日报-滨州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 办法|滨州市房产测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