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害”是:伤害女性 。“买房送老婆”,在这里老婆成了物品,把老婆等同于电器等商品,可以作为买房的赠品随意进行赠送 。这样的语言对于女性来说,岂不是一种人格上的侮辱和伤害?每个女性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人身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把女性当物品随意赠送,对广大女性来说,是一种严重的伤害 。
“第三害”是:损害诚信 。“买房送老婆”虽是利用词语歧义而采用的宣传促销手法,只不过是噱头式的宣传,当然不可能真的送个老婆,但此举恰恰是无视商业诚信和商业道德的表现 。经商讲究商业信誉,用“买房送老婆”这种自以为聪明的手法来博眼球,大玩文字游戏愚弄消费者,根本不可能让人产生美好联想,反而会对这种浅薄创意产生反感,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不仅如此,“买房送老婆”这种雷人的“歧义广告”,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广告发布的规定,以及违反了《广告法》中尊重社会风尚的原则,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发布此类广告,并消除影响,还可以处罚 。因此,对于这种试图通过玩文字游戏、糊弄消费者的违法欺诈行为,我们不能一笑了之,尤其是职能部门不能装聋作哑,视而不见,而是要严厉打击,从重处罚!
据《柳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