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置业|婚前全款买房的女孩注意了,离婚后你的房子可能不完全属于自己!

购房置业|婚前全款买房的女孩注意了,离婚后你的房子可能不完全属于自己!



购房置业|婚前全款买房的女孩注意了,离婚后你的房子可能不完全属于自己!




这种情况不常见 , 但并不代表没有 , 现实生活中确实见过女方婚前全款买房 , 但离婚后男方依然分得部分产权的案例 。
当今社会讲究男女平等、能者多劳 , 一些有能力的女孩在婚前买房的现象越来越常见 , 其实能力是一方面 , 更多的还是出于婚变后女方能获得更多的保障 , 因为无论是《婚姻法》还是《民法典》 , 都规定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 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正常情况下 , 女孩婚前全款买的房 , 婚后即便婚变离婚 , 那么男方无权分配此套住房 , 房产所有价值(包括增值部分)归女方一人所有 。

但现实生活中 , 确实遇到过女孩婚前全款买房 , 但离婚后被男方分配走一部分产权的案例 ,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哪些呢?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 婚前“赠与”
“赠与”是法律名词 , 意思是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 受赠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生效的标志之一就是产权或者部分产权发生转移 。
一些女孩在结婚前就与男方恋爱多年 , 如果女方经济条件允许 , 有能力全款买房 , 不排除女方全额出资但同时将男方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的情况 , 这时房子的部分产权就发生了转移 , “赠与”生效 。
《物权法》规定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 经依法登记 , 发生效力 , 法律另有规定的例外 。
虽然《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 但是撤销需要在权力转移之前 , 一旦把男方名字写在了产权证上 , 赠与的效力就形成了 , 虽然没有书面赠与合同 , 但是产权转移、口头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 当发生婚变的时候 , 男方就有权对房产进行分配 , 分配份额依据产权证上双方登记的份额 , 没有特别约定份额的则各占50% 。
女性是感性的 , 有时候出于讨好男方或者维护婚姻的需要 , 会出现将男方名字登记到产权证上的现象 , 而这个举动在法律上就是“赠与”的一种 。

第二种情况 , 婚后“赠与”
与婚前赠与类似 , 婚后“赠与”就是结婚后把男方的名字写到房产证上 。 婚后赠与发生后 , 婚前财产变成婚后财产 , 夫妻双方共有 , 离婚时男方有权对房产进行分配 。
那么离婚时如何对该套房产进行分割呢?司法实践中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约定了各自的份额 , 比如女方80% , 男方20% , 那么离婚时一般根据当时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另一种是没有约定各自份额 , 这时候份额的分配就要结合结婚时长和离婚的原因来确定 , 如果结婚时间较短 , 双方在婚姻关系中都没有明显的错误 , 只是因为性格不合导致的感情的破裂 , 鉴于是女方婚前全额出资 , 男方一般只能分到10%-30%;但是双方结婚时间比较长 , 女方如果在婚姻中有明显的过错 , 比如出轨、对男方进行家暴或软暴力 , 那么男方能获得50%甚至更高的比例 , 即便该套房产是女方婚前全款购买的 。

第三种情况 , 婚后财产约定
一般来说婚前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 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意思很明确 , 只要双方同意 , 可以对婚前的财产进行约定 , 比如女方婚前全款购房 , 婚后两方约定99%的产权归男方所有 , 只要两方协商一致 , 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 , 那么男方对房产的所有权就是99% , 无论他是否在购房时出没出钱都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