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犬管理规定?深圳市养犬管理规范( 二 )


第十九条 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费;非营利性组织收养流浪犬、遗弃犬的,收养期间免收管理费;饲养绝育犬的,减半收取管理费 。
第二十条 养犬管理费用于养犬登记、犬只强制免疫及其他管理工作的开支 。
养犬管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 。
第三章 免疫检疫
第二十一条 实行狂犬病免费强制免疫制度 。养犬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饲养的犬只送动物防疫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免疫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