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南山挂牌出让一宗新型产业用地!建高新北区联合大厦( 二 )


(十四)竞得人应进一步对用地现场开展物探,如涉及地下管线,应征得相关管线权利人的同意,并严格按《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等规定执行。
(十五)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设计、建设和验收,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
(十六)本次出让宗地位于南山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范围内,竞得人须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七)本次出让宗地进入13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3992平方米,竞得人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联合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一)联合竞买各成员单位均为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联合竞买各成员单位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联合竞买各成员单位均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