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煤矿基层技术人员,三举措提升工程技术人员素质( 二 )


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如此高压的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下,依旧发生性质如此恶劣的安全生产事故,显然,当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一些环节与机制上仍然存在问题 。监管执行依据救援技术专家判断,事故外因是由于在离井口240米的一中段炸药发生了爆炸,导致井筒内的通风、安全出口、通讯等设施遭到破坏,22名处于井下600多米的作业员工被困失联 。
但在不到一个月前,曾有媒体报道当地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700米矿井作业一线进行现场检查,与事故发生时间十分接近 。客观上,在有效的检查与整改前提下,事故发生几率应该很小,那么究竟是现场检查存在形式主义问题,还是企业整改不到位?事故瞒报此次事故企业瞒报时间长达30小时,在意识到无法凭借企业救援力量救出井下人员后,才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有关情况 。
但据当地居民表示,事故发生时有明显的声音与震感,而在事故发生后的30小时内当地乡镇政府却并未上报任何异常 。新华社时评点出,在一道道“高压线”面前,总有个别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存在侥幸心理,事故发生后不是抢时间争取救援力量,而是“争取时间”将事故“大事化小”,企图逃避处罚 。直到藏不住了,才向上级政府部门“求救” 。
这些犀利评论尤为意味深长 。近年来,国内安全生产管理在立法建设与政策指导上取得了显著成果,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稳步推进 。但此次事故却不得不让人反思,目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落地执行与常态监管方面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 。2、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构建仍待完善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提高事故救援与救济补偿,近年来国家相继建立了多项机制措施 。
其中,引入保险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在实践中被证明是健全“事前风险防范”,提高“事后风险补偿”的有效手段 。同时,由于保险机构与第三方安全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独立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之外,其提供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更加公正、客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现有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从事后风险补偿来看早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普遍损失赔偿较大、责任追溯较难 。
最终的事故赔偿,往往由政府部门为涉事企业、责任人“买单” 。1一方面,数额巨大的事故赔偿增加着政府财政负担;2另一方面政府赔偿发放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事故人员、家属无法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3此外,每次事故救援所涉的事故救援费用(人员出勤、交通、燃料、物资、设备损耗等)也数额不小,最终也往往由各地政府及救援队伍自身承担,存在严重的不公平,严重挫伤救援队伍的积极性 。
在事后风险补偿环节引入保险机制,保险公司能够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通过保险赔偿的方式代替责任人向事故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及时赔偿,支付相应的事故救援费用,改变以往政府“买单”的尴尬情况 。从事前风险防范来看各类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事前风险防范,主要即通过企业自检自查与监管机构检查形式完成 。但以此次事故为例,事故爆炸、长达30小时的瞒报,暴露出企业自检自查与监管机构检查都明显存在失效问题 。
甚至若不吝以最坏的情形假想,一旦地方监管机构与企业达成利益、责任共同体,那么各类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上报与救援,都将彻底失效失声 。近年来,国家通过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借助保险机构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力量,为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构建全新的事前风险防范机制 。这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有着较高的独立性:1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受聘于保险公司,且服务内容、标准、管理受到国家与行业监管;2保险公司为避免出现理赔损失,将竭力识别、评估、防范各类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风险因素,不存在与相关主体、机构利益一致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