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博罗两地产项目销售商品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被通报处罚
近日,惠州市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7月)》(以下简称《处罚信息表》),集中通报了辖区7月份查处的52宗行政处罚案件,其中两宗涉嫌销售商品房没有明码标价的案件备受关注。
梳理行政处罚通报信息,两宗涉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案件分别为:博罗县信鸿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商品房没有明码标价(博市监处〔2021〕247号)和博罗明丰置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房没有明码标价(博市监处〔2021〕248号)。
采访人员注意到,被通报的两家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均位于博罗县园洲镇,分别为园洲信鸿广场和园洲明丰东江花园,因在销售商品房没有明码标价,两家企业均被处以行政罚款和通报批评。
《处罚信息表》指出,博罗县信鸿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博罗明丰置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五条和第八条。相关法规条款指出,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在公开房源时,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
【 博罗|博罗两地产项目销售商品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被通报处罚】
在惩处环境环节,《处罚信息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六条对两家企业进行处罚。查阅法规条款,对于商品房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不标明价格的,价格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法规条款,对于商品房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不标明价格的,价格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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