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置业|子女争也没用?2021年起,继承父母房产,全部按4大“新规”办( 二 )


不仅如此 , 在很多人的传统认知里 , 父母的房产也必然是要传承给子女的 , 所以在父母晚年的照料问题上 , 很多子女并不够尽心尽力 , 更有甚者仗着自己拥有唯一继承权 , 甚者对自己的亲生父母百般苛责 , 压根不尽应尽的赡养老人之责 。 最可气的是 , 到头来 , 他们却依然能大言不惭地继承父母的房产 。
不过 ,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新规正式开始实施 , 其中关于父母房产的继承问题也有了重大变:继承父母的房产 , 全部按4大“新规”办 。 尤其是新规规定 , 从2021年起 , 两种情况下子女或“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 , 而且子女争也没用 , 因为法律上是给予支持的 。 这必将会彻底颠覆很多人的传统认知 。

第一、新规赋予了父母处理房产的更多自主权 , 两种情况下 , 子女将“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 。
新规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新规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 不尽扶养义务的 , 分配遗产时 ,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基于这两条新规定 , 我们不难发现 , 其实新规对于父母自由处置房产的权利放大了 。 对于有些父母希望把房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第三方的情况 , 新规也给予支持了 。 这意味着 , 从今年起 , 只要父母们愿意 , 他们可以把名下的房产 , 通过立遗嘱的方式传给任何人 。 换言之 , 他们也有权利不把房产留给自己的子女 。 现实中真的有这种情况吗?当然有 , 比如有些老人重情重义 , 加上自己的子女生活比较富足 , 老人有心把房产留给照顾自己的保姆 , 或者朋友等 , 这种时候 , 他们就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这么做 。 这种情况下 , 子女将“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 。
此外 , 我们经常看到的 , 很多子女非常不孝 , 老人在世时他们未尽赡养父母之责 , 但是当老人去世后 , 他们又跑出来争夺房产 。 对于这种情况 , 新规也有明确规定 , 不尽赡养老人之责 , 分配遗产时 , 完全可以不分 。 简单来说就是 , 未来在新规下 , “不孝子”很大可能都将“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 。
当然需要明确的是 , 决定权依然在父母手中 。 对于那些子女虽“不尽孝道” , 但父母念及骨肉亲情 , 不同子女一般见识 , 仍然把房产留给子女的情况 , 我们除了在道德上谴责之外 , 似乎也没有其它办法 。

第二、新规增加了“宽恕制度” , “犯错”子女可恢复继承权
现实中有一种情况其实非常常见 , 那就是子女因种种原因丧失继承权 , 比如遗弃被继承人 , 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 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 情节严重等 , 但被惩罚后 , 该子女又彻底悔过了 , 而且该子女获得了被继承人的原谅 。
这种情况下 , 该“犯错”的子女是可以恢复继承权的 。 因为新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 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 , 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 , 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
打个比方 , 老李有两个儿子 , 小儿子从小就不务正业 , 游手好闲 , 成家立业后更甚 。 由于小儿子常年没有正经工作 , 所以家庭开支都成了问题 。 于是就打起了父母老房子的主意 , 曾经偷走老李的房产证 , 然后又逼着老李给自己做抵押贷款 。 老李不肯 , 小儿子就对老李多次拳打脚踢 , 又一次甚至将老李打进了医院 。 这种情况下 , 老李就彻底“剥夺”了小儿子的合法继承权 , 甚至有长达5年的时间和小儿子断绝了父子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