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单位网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详解


业务|单位网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详解


单位网厅“个人账户转移”业务

业务|单位网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详解


当有职工出现外地公积金需转入本单位时,单位代理人可通过“单位网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功能进行操作。即转移接续业务。

业务|单位网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详解


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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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单位公积金账号”(该账号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事项登陆中心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缴存信息查询),在如下图所示的“在线填表”页面中,凡加红色“*”的栏目为必填项,未填报完整的,系统控制不得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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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成且通过系统核验的,可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材料”环节,请按提示的材料名称上传真实资料影像照片,并在完成上传材料后进入“信息确认”环节,对提交资料再次核实无误后提交中心处理。
【 业务|单位网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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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原个人公积金账号务必填写正确,否则转出地中心无法正确处理。
该业务非即时办结业务,需关注业务处理情况。业务处理过程中发生异常的,中心将发送短信告知职工本人,当短信提示“状态异常”时,需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正。
该业务需职工已在单位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才能办理。停缴职工或正常连续缴存不满6个月的不能办理。
业务提交后,请及时关注办理结果,办理结果查询请至中心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查询(在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事项可至中心单位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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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公积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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