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罐车运输合同( 二 )


2、出内转工地元元30km以上每公里加
3、如发生运水、拖泵业务,每车次元
4、每月25——月底对账运输费用,运费=运输单价*运输方量 。双方确认无误后,运输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给乙方 。每半年支付80%,剩余20%双方解除合同后3个月以内付清 。(以上价格均由 甲 方代扣税后价格)
5、每车保底方量为5m³,若不满5m³,则按保底方量计算 。塔吊斗转停三小时以上每立方加5元 。
五、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1、运输车辆所配驾驶员为乙方或乙方雇佣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上岗资质,其工资、奖金、社保等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
2、乙方的驾驶员工资由甲方代发,乙方此车辆按揭款由甲方代为垫付 。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销售所需的合理的调度和安排,随叫随到,与甲方搞好团结,认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运输任务 。
4、乙方驾驶人员应严格按照商品混凝土运输技术规范开展运输业务,不得偷卖货物,并在运输过程中保证罐体转动,确保在途运输时间符合甲方要求 。
5、乙方应为其运输车辆购买足够的保险(项目和保额),本委托合同期内,乙方车辆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
6、本合同确定的运输车辆原则上专用于运输甲方商品混凝土,未经甲方许可,严禁乙方将其运输车辆用于其它商混站的混凝土运输 。
7、甲方应在商混站内为乙方车辆提供清洗水源和停车场所,免费为乙方运输车辆使用 。